第十五节 清产核资
第十五节 清产核资
为了解决国有资产状况不清,资产闲置浪费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摸清家底,增加企业活
力,农场于1994年根据总局及财政部有关清产核资的部署,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了清产核资活动。
清查的范围是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各种负债等。在清查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将清查过的
事项逐笔,逐项加以确认,把应属于企业的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包括本单位被
其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的资产,并根据要求对全场的资产价值进行重估,农场清产
核资办公室对全场资产进行了汇总,并向分局报送了各种报表。1994年后,农场每年都进行清
产核资工作,根据决算的情况,积极清收各项债权,保证了农场生产的正常进行,也为农场筹
措资金,偿还各项长短期借款,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