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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三章 审计

第一节 概况





  农场于1987年 1月设置审计科,属于内部审计机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及各项规章
制度对企业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经济监督,保护国家财产完整,维护财经法纪和企业合法经济
权益,促进企业加强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科在农场主要领导者的领导下工作,

  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报告工作。审计科在组建初期,主要以财务收支审
计和财经法纪审计为主。自1989年以后,逐步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承包经营审计、基本建设
投资及开工前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社会审计、财务决算审核等审计内容及范围。
1987年至1990年底,共开展审计368次,审查375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额 18.39亿元,查出违纪
金额 1 557.6万元,罚没收缴违纪资金86.6万元,其中罚没及个人清退94人次,罚没及清退金
额29.92万元,移交纪委案件3起,移交检察院案件4起,挽回经济损失136万元,调账处理69.5
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60条。

  历任审计科科长:奚宪忠、汪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