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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务收支审计

第二节 财务收支审计



  

  自审计科成立至2000年,财务收支审计的范围覆盖了全场所有企事业单位,被审单位主要
由审计部门计划确定,或由主管审计的领导者指定,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入、支出的合规、
合法性;有无隐瞒截留各项收入、利润;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扩大福利费及其他开支标准;滥
发食物、奖金、补贴;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违支现金管理规定等。1987年审计科成立第一年
审计13个单位,审计资金1 973万元,审出违纪资金11.2万元。

  1988年审计12个单位,不包括财务决算审核数,审计资金 1 834万元,审出违纪资金39.9
万元。1989年审计12个单位,审计总资金 2 037万元,审出违纪资金47.7万元,收缴30.9万元。
1990年审计12个单位,审计总资金 2 410万元,审出违纪资金17.1万元。1991年至1994年审计
11个单位,审计总资金2 563万元,审出违纪资金22.67万元。1995年至1999年审计22个单位,
审计总资金3 395.3万元,审出违纪资金8.9万元。

  自1987年成立审计科14年来,财务收支审计74个单位,审计总资金15 581.3万元,审出违
纪资金 148.1万元。通过财务收支审计,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增强了各级领导
和财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逐年减少。

历年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明细表(1987~2000年)
表4-16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