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责任 承包经营审计 农场审计科是于1989年开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承包经营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
被审计单位负有经营和管理经济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所进行的审计。承包经营审计是对与
农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单位和责任人,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对合同责任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
所进行的审计。上述两项审计的内容均以合同责任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为主,考核合同签订的各
项主要指标,同时检查合同执行期间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划分经济责任。
1989年对农场下属 4位主管领导离任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农场下属11个和农场签订经营承
包合同的企业进行了承包经营审计,审计资金 2 503万元,查出违纪金额33.1万元,同时认定
了合同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
1990年对农场下属 3个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了离任审计,对下属11个厂矿企业进行了承包
经营审计,审计总资金2 733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1.4万元。
1991年至1995年对农场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64起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审计,审计总资金23 858.5
万元,查出违纪金额219.6万元。1996年至2000年对农场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109起经济责任、
承包经营责任经济目标的审计,审计总资金51 166.8万元,查出违纪资金 1 203.6万元,收缴
53.4万元,调账处理363.4万元。
经过对上述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起到了分清经济责任、预防国家资
财流失的作用;在承包经营责任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承包经
营者的工作成效和认定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防止出现短期行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
建议。
历年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审计情况表(1987~2000年)
表4-17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