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本建设审计
第四节 基本建设审计
审计科自1987年成立以来,即涉及到对基本建设的审计,其范围包括农场投资和各基层单
位的自筹资金基本建设。审计内容是:是否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有无计划外基
本建设;核查预决算执行情况;有无计划内超支和投资完成情况。开展基本建设开工前审计以
后,又增加了审查开工前资金来源合规性、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开工前准备工作及需批办
的手续是否完备等内容。审计根据一是上级有关规定;二是上级和农场基本建设计划等。
1987年对1986年和1987年两年的基本建设项目及计划等进行审计,发现计划外基本建设71.9
万元,超计划基本建设27.2万元。1990年对1988和1989两年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涉及
到三个施工单位,10多个建设单位,查出计划外基本建设41万元,计划内基本建设超支 2.4万
元。
1994年在对锅炉厂的审计中查出计划外基本建设15万元。1995年至1998年共查出计划外基
本建设 101.3万元。1997年对五队水房、六队采暖房、九队和场直小学厕所、科研站门卫房等
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开工前资金来源审计,均未发现违纪问题。1998年对幼儿园学前班
教室进行了开工前审计,未发现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