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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籍管理

第三节 地籍管理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布置,于1991年配合省齐齐哈尔区调二队完成了全场辖区土地详查
工作,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科学统计分类汇总,为农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科学
准确的数据。宝泉岭农场场部坐落于萝北县境内,行政区划属萝北县。1992年依据《城镇地籍
调查规程》、《土地登记规划》完成了全场辖区单位及个人用地初始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做场部居民宅基地6 670宗地,农牧生产队单位宗地 393宗地,农牧生产队居民宅基地4 468宗
地。同时建立健全地籍档案。2000年配合农场完成了宝泉岭农场场部一区落界、划界及国有土
地证发证工作。做到地籍调查成果坚持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详查变更、地籍变更,保证地籍成
果的全新性和可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