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遵循“五个坚持” (即坚持依法统一管理;坚持节约、合理使用;坚持宏观
调控和微观管理相结合;坚持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 的原则,
对建设项目用地实施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促进了宝泉岭农场经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按照“一
保吃饭、二保建设”的原则,有计划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1997年完成宝泉岭农场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进行了总体性布局和合理安排。
从1995年起,停止场部居民宅基地审批,对新增人口及流动人口的住宅需求采取兴建楼房解决、
使用地向空中发展;农牧生产队宅基地审批严格控制在 350平方米以内,砖瓦、砂石、土矿用
地改原来平面取地向深层取土,批次选址建设项目严格按总体规划及上级批复的非农建设用地
计划指标的规定,采取在原址上“翻、改、扩建”的方法解决,既满足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
需求,又有效地保护了耕地,使耕地总量始终保持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