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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事

第四节 人事



  
  1986年,全场干部总数为1 056人,其中副场级以上干部11人,具有中专以上文化9人,初
级以上职称 6人,平均年龄为48岁。正、副科级64人,其中具有中专以上文化29人,平均年龄
45岁,科级女干部5人。

  1987年,农场对工商运建服企业的部分厂长(经理)进行招标承包经营,中标后的企业厂长
(经理),由农场党委下令任职。

  1993年以来,全场干部实行了聘任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拓宽了用人渠道,通过组织考核,
推荐,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形式选任干部,促进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1996年、1999年,农场机关机构改革时,对机关科室领导干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
原则,进行考试、考核,实行竞聘上岗。1999年开始,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

  1986~2000年的15年间,农场党委注重对现职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先后分期分批
选送现职干部和后备干部进入电视大学和函授大学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
质,按照上级要求,配齐配强了场、科、队三级后备干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严格
考核,并实现跟踪管理。此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来场人员逐年增多,干部队伍逐步实现了“革
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标准。一批德才兼备、素质较高的年轻干部逐步走上
领导岗位。

  到2000年,在职干部共862人,其中场级 9人,正、副科级9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26人,
副场级以上女干部1人,正副科级女干部12人,党员干部720人,具有高级技术(政工)职称人员
80人,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为4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