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易地安置 农场老干部科每年初做工作计划时,都把易地安置的老干部,纳为重要工作。对易地安置
的老干部“两费”按季度邮寄不拖欠,来函必答回信件,易地有灾难及时给救济款。如居住河
南的老干部孙洪林,1998年遭受洪水灾害,接到他的来信后老干部科及时向场党委报告,场党
委迅速决定:把孙洪林的医药费全部报销,提前发放离休金,拨给救济款 300元,并打电话慰
问,使孙洪林深受感动。
1999年第二季度,农场党委副书记和老干部科科长受农场党委的嘱托,历经40余天到北京、
河北、山东、湖南、四川、重庆等市看望19名易地安置的老干部。
在农场经济尚困难的情况下,给每个易地的老干部送上 200元慰问金,根据其身体状况或
再买些补品,或给买衣料。
这次看望易地安置的老干部,自查了老干部工作和执行“两费”落实情况,对安定老干部
收到很好的效果。
历年老干部综合情况统计表(1987~2000年)
表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