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宗教管理
第三节 宗教管理
宝泉岭农场内,宗教信仰主要为基督教,基督教会是宝泉岭地区惟一经省宗教局批准的合
法正式活动场所,截止2000年末,有教徒(已登记) 1 000余人。教徒成员多为退休工人、无职
业者、下岗工人,其中50岁以上的人员占70%,女性占85%。
农场统战部门为加强宗教管理,加强教会自身建设,增强信徒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爱国、
爱教的政治素质,选送教会负责人或执事班子成员到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学习深造,聘请农
场司法人员到教会上专题法制课。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
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宗教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信徒的法律意识。
基督教徒能自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善事,“98抗洪”时期,他们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
2万余元,在农场开展的“爱心助学”活动中,累计向中、 小学生捐款18 000元。在教会内部
也常开展“众帮一”扶贫济困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宝泉岭基督教会对农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
有其积极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