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落实政策
第四节 落实政策
宝泉岭农场的前身是东北军区政治部解放一团,这个团除人民解放军官兵外,还有一部分
在辽沈战役中被俘和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部队官兵。1950年 1月来宝泉岭建农场,当时称之为
“学员”,大部人员于1952年转变身份,成为农场职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黑龙
江省委于1979~1982年时,先后下发中发(1979)6号、 中办发(1982)41号、黑办发(1980)25号
三个文件,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对此,农场党委在宣传部门配一名专职从事统战
工作的干事,主抓落实政策工作,同时也是农场统战工作的起点。统战工作人员在1983~1984
年间,通过内查外调、查证核实,对农场原国民党将领郑洞国所部在长春随之起义的 134人落
实了政策。1996年,农场统战工作人员与人事部门又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处理黑龙
江农垦和劳动系统原“解放团”人员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和农垦办(1996)30
号文件,对农场原国民党沈阳投诚人员72人落实了政策。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统战人员清理档
案达 3 000份,先后到沈阳军区和中央有关部门外调,求得准确无误,此项工作于1997年完成。
农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起义投诚人员,从起义投诚之日起,即视为参加革命时间,对起义
投诚后,在我军未任职的原国民党军队准尉以上军官的,按照干部管理起来,按相应级干部对
待,对个别原来职衔较高,现实表现较好且现行工资级别确实偏低的人员,作了政策性的适当
调整。对“文化大革命”前因追究历史问题而被判刑的 1人,撤销了原判,按起义投诚人员对
待,恢复了原来的工资级别和干部待遇,通过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落实,不仅体现了党的政
策深入民心,更极大的调动了其本人和子女亲属的积极性,为农场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尽心献
力,促进农场安定团结,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