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五节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1986年以来,宝泉岭农场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每年召开1~2
次职工代表大会,以职代会为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对农场各时期发展思路、新政策、新的改
革方案等,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体现了企业民主管理,职工当家作主的权
利,保证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自1988年第十届职代会开始,选举产生了农场企业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建立健全了职代
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使其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实行体制改革后,农场级的职工代表大会没有太大改变,只是加大了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的力度,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更进了一个层次。
基层的职工民主大会内容有所改变。由于一些工副业企业转制成为私营企业、一些生产队
由大户承包成为规模型家庭农场,因此,有关经营上的一些重大决策由其个人负责。招待费使
用农场不再限额使用,属经营主个人的事情。因此在转制企业中,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力
度相对减弱,职工民主大会内容也相对简化。
为了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按照上级要求,2000年,在以往“两公开、一监督”的基
础上,进一步推进场(科、队)务公开制度,要求从农场到基层各单位,在党务、政务、财务等
方面实行公开化,特别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公开。此项工作由农场工会和纪委
共同承办,并定期检查各单位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