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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110”报警服务

第四节 “110”报警服务



  

  根据省公安厅“三改一快两高”及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具体要求,
宝泉岭公安分局“110”报警服务台,于1997年8月19日正式开通。

  宝泉岭公安分局“110”报警服务台,设主任一人,巡警10人,配备“110”接警服务车一
辆,接警电话一部。干警配备警棍、手铐、钢盔、防弹背心等警备警械,24小时昼夜值班。同
时他们还担当消防队的全部职能。自成立“110”报警服务台共接群众报警955起。其中,刑事
和治安案件386起,交通事故报警96起,群众求助473起,执行巡逻设卡任务5 790人次。“110”
工作的开展,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