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户籍
第七节 户籍
一、概况
1986年至1997年户籍室为1人编制,1997年至2000年增加1人并由户籍室改为户籍股,于萍
任股长。1999年,分局户籍股被省公安厅授予文明户籍称号。同年于萍被评为省级优秀户籍员。
户籍股主要负责宝泉岭农场的常住人口的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公安分局内的业务
文书档案管理和边防管理。
二、常住人口管理
处理常住人口的五项变动,常住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发放,为其他业务部门和社会部
门提供人口信息情况。
从1997年开始,垦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人口信息由微机管理。垦区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主要是与地方的户政管理接轨,由过去的以单位管理转向按住宅管理的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
改革。
三、档案管理
宝泉岭公安分局的档案主要分为五部分。
1、建场后原国民党人员的部分档案。
2、1986年前的婚姻登记档案。
3、1988年以后的治安案卷。
4、户籍档案。
5、各类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