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三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概况
1985年9月,宝泉岭农场筹组司法办,当时没有办公室,只设一名司法助理员。1986年3月,
农场成立司法办,设主任1人、司法助理员1人,农场司法行政工作开始走上了正规。1986年10
月,司法办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两名工作人员。宝泉岭管局将宝泉岭地区婚姻登记管理
交给宝泉岭农场,婚姻登记办设在司法办,隶属司法办管理。1989年,农场成立合同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办。1990年12月,根据总局规定将司法办改称司法科。1986~2000年间,
欧学松、李俊芳、马华先后任主任(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