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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调解

第三节 人民调解





  1986年 3月底,农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就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每个单位都必须成立调解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5月份, 全场75个单
位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员225人。当年9月,农场又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
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这样农场上下就建成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1987年,司法办购买《人民调解知识》讲座书籍 100本,发给每个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一
本。司法办还印发了《人民调解知识》复习提纲,在第三季度组织了一次调解人员考试。有454
人参加。

  1988年,司法办制定了《宝泉岭农场人民调解工作目标管理方案》下发到基层各单位人民
调解委员会。同年6月,对场直单位调解委员会主任集中培训3天,聘请法庭、公安分局领导讲
课。

  1989年5月,农场司法办分 3片,用3天时间,对农林牧生产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
培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人民调解员应知应会》调解知识。

  1990年4月15日至6月10日,按照管局的部署,在全场开展了一次排查民间纠纷活动。为做
好这次排查工作,农场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排查民间纠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司法办,具体负责排查民间纠纷工作。在这次排查中,共排查出各类纠纷63起,防止
矛盾纠纷激化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5起。在排查中调处34起,解决了一些久调未决的遗留纠纷,
有力的维护了农场的治安稳定。同时在这次排查民间纠纷中,还对22个调委会进行了调整,新
增加调委会成员48人。

  1993年,场司法科在街道办调委会搞建设标准化调委会试点,街道调委会单独设立了办公
室,刻制调委会公章,挂出调委会牌子。还专门培训了街道办调委会13名调解员。农场司法科
认真总结街道办调委会建标准化调委会经验,在街道办召开现场会,推广街道办调委会的经验。

  同时,农场司法科还统一刻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发给各单位调委会。

  同年10月,6委居委会主任兼调解员闵秀文, 因调解工作成绩显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
范人民调解员。

  1994年11月18日至12月底,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从司法科、法庭、公安分局等部门抽调
12人组成 6个排查民间纠纷小组,对全场民间纠纷进行了一次排查,共查出重点户21户,重点
人37人。在排查中,调整调委会24个,调整调解人数55人。排查出纠纷78起,调处52处。这次
民间纠纷排查,以婚姻纠纷居多,其次是邻里纠纷。

  1997年初,农场司法科狠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础工作。

  具体抓了四项工作。一抓调整调委会人员;二抓调解人员培训;三抓整章建制,重新修订
了《学习制度》、《回访制度》、 《登记汇报制度》、《调解委员纪律》 等各项制度。四抓
“章子”、“房子”、“牌子”、“桌子”四有建设。

  由于在四抓上动真的来实的,促进了农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当年年底,宝泉岭农场达到
规范化调委会52个,占全场调委会总数79.6%。

  1999年4月,按照总局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精神,从5月初
到 6月中旬,由农场司法科牵头,汇同体改办、计财、劳资、人事、企管科、公安、交通、教
育、信访等部门,成立六个排查小组,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这次排查
中,共排查出11个方面问题,各类矛盾纠纷57起。调处矛盾纠纷52起。占排查出矛盾纠纷总数
的91.2%。

   调解情况一览表(1986~2000年)
  表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