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卫生防疫 一、概况
卫生防疫站1989年定为正科级。设防疫科、卫生科、检验科。承担全场传染病、地方病、
职业病的防治、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生活
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生命统计、消、杀、灭、医院内感染监测、卫生检验、
爱国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至1999年专业技术人员10人,2000年改革后为 4人。其中副主
任医师1人,主管医师2人,主管检验师1人。1986年以来,先后有3人获省级先进个人,一项科
研课题获分局科技进步三等奖。1990年被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授予文明卫生防疫站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
1989年传染病防治纳入法制化管理。农场主要传染病为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肺结
核、猩红热、细菌性痢疾。除以免疫接种预防相应传染病外,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
传和教育,提高人群自我保健和卫生防病意识;坚持长年灭鼠和春秋两季全场统一时间灭鼠相
结合;坚持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有效控制了传染病发生与流行。
三、地方病防治
农场地方病主要有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大骨节病。农场成立以主管场领导为组长、有
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控制、消除碘缺乏病,以食用合格碘盐、特需人群
补服碘油胶丸、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定期进行碘盐监测、重点人群尿
碘监测为主要措施,学校设专题健康教育课。
四、布病防治
人间以卫生宣教、普查普治,畜间以检疫、淘杀为主要预防措施。由于卫生防护知识普及,
畜间相对净化,因此1983年以来无人间布病发生。
1996年农场被省政府定为省级布病监测点。
五、大骨节病
以疫区普服亚硒酸钠为主要防治措施,经对疫区的综合治理,无新病例发生。
六、预防接种
按照黑龙江省《计划免疫程序》和黑龙江省《计划免疫管理规定》,农场计划免疫工作实
行分区划片、责任到人制度和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场直地区由居民委负责,生产队由单位
医生负责,调查重点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儿童计划免疫综合接种率为 98%以上。卡介苗、
麻痹糖丸、百白破“三联”菌苗,麻疹疫苗接种率为 99%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为100%。
接种合格率为95%以上。无接种后相应传染病发生。
按国家部署,从1993年起每年对0~4周岁儿童进行一次为期两轮的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
疫接种活动。1999年通过省计划免疫评审。
七、卫生监督
建立卫生监督队伍,分工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健全卫生监督制度,有完整的监督、
监测资料和档案。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饮食业餐具消毒合格率80%,地产食品监测合格率85%,
无食物中毒发生。
历年发生传染病统计表(1986~2000年)
表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