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建设
第三章 街道工作
第一节 环境建设
农场的环境建设在20世纪80年代中前期是由农场爱卫会、妇联及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人员,
在每年的“五一”搞一些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如:清运垃圾,在居民住宅区道路两侧挖排水沟,
号召居民栽花等。居民平时的生活垃圾都是居民自觉打扫,送到公厕旁或填坑。垃圾量很少,
家属区道路整齐,因当时不让个人私建房屋,居民的住宅规划统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
着农场人口和住户不断增加,农场将环境卫生工作交给职工医院负责管理,医院从其内部抽出
部分同志,成立环卫组,只能简单地从事一些环卫工作。
1986年农场成立环卫队,设队长一人,行政归农场管理,业务归医院管理,有一台嘎斯车,
一台小型前翻斗车,环卫人员还是职工医院抽出的人员,工作性质就是单纯的清理场直居民住
宅区的垃圾。
1987年农场成立街道办事处,设主任一人,干事一人,行政归农场管理,业务仍归医院管
理,由农场拨款,职工医院负责财务管理。人员有所增加,但还是职工医院内部抽调人员,车
辆未变动,主要工作是打扫环境卫生,简单地修整居民区的道路。进入20世纪90年代,外来人
员不断涌入场部居住,房屋不断增加,随租房户的增多,居民私建房屋也不断增多,房屋参差
不齐,垃圾量也随之增加。农场给街道办环卫队调配了一台大胶轮车、一台小型前翻斗车。1992
年为加强农场街道的环卫工作,经农场同意,调入专职环卫队队长一人,直接负责场直地区的
环卫工作。到1993年街道环卫队已有三台大胶轮翻斗车和一台小翻斗车投入清运垃圾工作,按
居民区划分,环卫队分成四个组,每组3至5人。1993年底至1994年初,因农场资金紧张,垃圾
车需要更换,农场允许职工个人带车调入街道办工作。农场逐年返还个人购车款,有 2人带车
调入街道办。这期间的环卫工作除打扫垃圾外,还要清理路沟,修整居民区的路面等。
1996年4月,街道办增加一名副主任,加强街道办的领导力量,同年6月,宝泉岭分局实行
统一管理环卫工作,将宝泉岭农场环卫队人员41人及四台大小垃圾车并入宝泉岭分局城建局环
卫大队管理,农场每年给付分局环卫大队41万元管理费用。垃圾全部由环卫大队负责清运。
1999年2月,农场机关机构改革,压缩科室和工作人员,减负增效。
农场将不属于机关编制的街道办事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入机关实行改革,同基建科合并
成城建局,由城建局统一领导,街道工作由一名副局长主持。
随着改革的深入,宝泉岭分局局直的部分企业转制,破产,已不能支付环卫大队的管理费
用,经分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解散环卫大队,各单位将自己的人员带回,自己管理自己的环
境卫生。2000年4月14日,农场的环卫人员及车辆接回农场。
4月15日,经农场研究决定,街道办从农场城建局分离出来, 设立街道办事处,按照分局
环卫辖区的工作要求,环卫队实行改革,个人购车,实行竞价承包方式。每个承包人按合同规
定,在环卫队工人中挑选3—5人不等,将场直地区包括公厕在内分成八个责任区,于 4月29日
下午竞价承包完毕,至此,宝泉岭农场街道办环卫工作又开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