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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第四生产队

原第四生产队





   原第四生产队

  原四队位于岭西地区,分局中心医院南10公里。距场部14公里处,梧桐河西岸。地势平坦,
土壤结构为沙壤土和冲积草甸上。1959年 3月由原东方红公社鲇鱼哈大队并入,称五分场四队,
1962年场社分开,原村民(社员)部分继续留场当职工,另一部分回村当社员 (现为鹤岗市东方
红乡立新村),1964年分场撤销后,并入二队,为二队作业站。1965年时, 称开荒队,1966年
重建,称宝泉岭农场四队,队部设在鲇鱼哈(立新村)西 1.5公里处。同年,迎来部队集体转业
官兵一个建制排,成为四队职工主体。1969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时编为十五团四连,1977年兵
团撤销后编为宝泉岭农场四队,1999年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时,把该队并入农场第三十二生产队。

  原生产队土地总面积为1 62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701公顷。全队总人口为 244人,81户。
1986~1998年间,黄性厚、陈维新、经建华曾在该队担任过队长,赵凡登、张广玉曾在该队担
任过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