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东
李旭东
李旭东(1948年4月一) 浙江杭州人。1969年4月下乡到农垦,1972年10月人党,历任二
师十七团工程二连战士、团学校教师、副教导员、普阳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局长、农场副场
长、工会主席、二九○农场党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
长,2001年任宝泉岭农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级政工师。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党政专业毕业。
曾多次获分局优秀党员、总局优秀领导干部、农垦检察系统优秀领导干部、省检察系统优秀领
导干部、全国优秀检察干部称号。为绥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