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李连奎

李连奎


李连奎(1951年9月一1990年 3月) 山东平原人。1958年随父到黑龙江省集贤农场(现双
鸭山农场),高中文化。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84年入党。曾任双鸭山农场煤矿木工班长、团
支部书记。1982年到公安局工作,曾先后任治安民警、户籍员,1986年任该场炮台山派出所所
长,1990年3月10日晚在岗位工作时,三名犯罪分子闯入室内手持自制火药枪、匕首向李连奎
扑去,李与三名犯罪分子展开了生死博斗,终因寡不敌众,脸部被火药枪击中,胸和腹部被连
刺26刀而壮烈牺牲。1995年12月12日,被黑龙江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追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