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霞
张晓霞
张晓霞(1956年12月一)女。辽宁昌图人。1983年入党。本科,法学学士,高级讲师。1972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佳木斯市站前办事处,市第十六小学,市前进科学仪器厂等单位工作。1982
年1月于牡丹江师范学院政治系毕业分配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任教师,法律系主任。出版了
任副主编、编委的书籍7本,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并有诗作收录于《北大荒文学
作品选》、《新抒情诗选》等,在省级杂志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13篇。曾任佳木斯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佳木斯同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