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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丽娟

郎丽娟


郎丽娟(1953年4月一) 女。山东莱州人。生于内蒙古满洲里市。1972年7月入党。本科
毕业。1994年晋高级政工师。1969年4月下乡至大兴安岭欧垦河农场,历任生产队排长、政治处
干事、财务科出纳员、宣传干事、场妇联主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省农场局大兴安岭
农场分局团委副书记、政治处第一副主任,1983年3月调哈尔滨管理局任宣传部副部长、局团委
书记,1991年1月任哈尔滨农场局卫生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计生委主任。1973年7月为大兴安
岭地区首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8月为省第四届妇代会代表,1987年8月为省第八届团代会代表。
1970年—1974年分别被评为大兴安岭分局和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986年被评为
总局优秀团干部,1995年被评为总局“八五”期间卫生先进个人、计划生育优秀干部。1990年被
总局授予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