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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佩舟

姜佩舟


姜佩舟(1946年5月一) 河北宁河人。党员。高级政工师。1968年11月由哈尔滨支边到
兵团三师二十九团四连工作,历任四连副连长,二十九团干部股副连长,武装团一营三连连长,
二十九团林业连副政指,兵团三师五七大学政治干事,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干事、政
工科副科长、行政办公室主任,2001年3月任党办、行办主任。曾获局级办公系统先进个人,
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党务工作者、档案升级先进个人、评估先进
个人、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写有《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篇理论文章,发表
于国家级书刊并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