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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民

唐新民


唐新民(1949年2月一) 女。吉林扶余人。党员。函授专科毕业。1966年由齐齐哈尔市
下乡到兵团四十八团,任第七生产队工人、副队长。1968年9月后任尖山农场场直学校副校长、
校长,教育科副科长。1988年2月后任尖山农场高级职业中学校长、九三农垦分局职工教育中
心主任。2000年3月后任九三农垦法院尖山人民法庭庭长。1990年被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1993年5月为省第七届党代会代表;1995年被总局授予特等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