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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生产队

第十五生产队


位于场部西北16公里处。土地1202公顷,耕地1150公顷。地形平原。1951年建队时为宝
泉岭农场二队,1954年为二分场场部,1958年为三分场一队,1964年分场撤消后改为十一队
,1969年为十五团十五连,1977年为宝泉岭农场第十五生产队。147户,460人。以农业为主
,还有部分养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