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生产队
第九生产队
位于场部西南19.5公里处。原为宝泉岭农场捕鱼队,江沿有较好的鱼淌子,1975年由宝
泉岭农场移交后建队。71户,202人,职工101人。耕地7680亩,主产大豆、小麦、玉米。
据《绥滨县志》记载,该队附近曾有两处历史遗迹。一是清政府曾设民用官渡一处,作
为沟通松花江南北的交通枢纽,并张榜公告,一切军政官员,不得擅自征用。清末民初,曾
建东河镇,为松花江中下游的渔业集散地,市井繁荣,商贾云集,有菜馆洒楼,富锦县(当时
属富锦县治,未设绥滨县),曾设警察派出所,设警员5人。1933年大水,东河镇被淹,从此
一蹶不振。现在镇址已大部陷入松花江中,仅散见石磙石磨等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