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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章文

刘章文


拼音:liuzhangwen
(1932年12月-)生于湖北随县(今随州)。1948年2月参军。1952年4月入党。历任班长、
宣传队员、文工团员、分队长,1952年任首都警卫师三军仪仗队指导员。1958年3月转业来垦
区,先后任八五七农场文工队队长,铁道兵农垦局歌舞团指导员,牡丹江农垦局文工团政治
助理等职。1962年10月调哈尔滨歌剧院,任业务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1985年3月任哈尔
滨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处处长。1949年出席湖北省首届文代会。
哈尔滨市、上海市音乐家协会会员。电影《北大荒人》副制片主任。曾创作歌曲《我们的国
家》,并参加《黄继光》等歌剧的音乐创作。1955年被评为首都警卫师政治工作二级先进工
作者,受全师通令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