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与民族第一节 人口 一、 人口构成
建场初期的人口构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从巴彦、木兰、通河、方正、宾县五县抽调来的
干部、工人及其家属。二是从五县和南方调来的大批犯人,其中有些犯人经改造后留在农场就
业。三是来自周边农村的懂技术的雇佣工人。劳改农场撤消后,犯人调走,农场人员减少,从
查哈阳调来大批工人,又从通河县及其它地方招收一批人员补充农场人员不足,他们是农场人
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其间还接受了大批的各地知识青年使农场人口增加,但到1983年知青大多
都已返城,留场的只有少数几人。
历 年 劳 改 人 数 表
表1—7
1、家庭构成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场总户数860户,总人口3713人,平均每户4.32人。
1983年末,全场总户数880户,总人口3664人,平均每户4.16人,比1982 年平均每户少0.
16人。
2、文化构成
1982年全场人口中12岁及12岁以上人口数为2819人。其中:文盲、半文盲人口577人,男1
99人、女378人。总文盲率为15.54%,其中场部地区266 人,文盲率为7.16%,各生产队311
人,文盲率为8.38%。
1982年岔林河农场文化构成统计表
表1—8
3、婚姻构成
1982年全场15岁以上人口共2489人,其中男性1296人,女性1193人,已婚1763人,已婚率
为70.83%。
1982年全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中的婚姻状况如下:
未婚的:726人,其中男性414人,女性312人;
有配偶:1625人,其中男性816人,女性809人;
丧偶:132人,其中男性61人,女性71人;
离 婚:6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1人。
4、职业构成
1983年农场职工1431人,其中固定工人1427人,临时工4 人。男职工948 人,女职工483
人。在校学生1 174 人,教职员工83人,其中教师70人,医务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128 人。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农场在业人口数1505人,其中男1005人,女500人。
按职业分类如下: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5人,占在业人口的12.3%,其中男87人,女98人;
农林牧渔劳动者733人,占在业人口的48.7%,其中男465人,女268人;
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394人,占在业人口的26.2%,其中男311人,女83人;
服务性工作人员72人,占在业人口的4.9%,其中男48人,女24人;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4人,占在业人口的3.6%,其中男53人,女1人;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9人,占在业人口的2.6%,其中男31人,女8人;
商业工作人员28人,占在业人口的1.7%,其中男10人,女18人。
1982年岔林河农场不在业人口统计表
表1—9
二、人口密度
1983年全场人口3664人,土地面积77.29平方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47.41人,比1982年第
三次人口普查时平均每平方公里的48.04人减少0.63 人。比1953年建场初期每平方公里72.5人
减少25.09人。农场人口从建场初期的725人增加到1983的3664人,30年增长了405%,人口密
度降低了34.6%。
岔林河农场1964年和1982年人口增长情况对比
表1—10
历年人口变化表
表1—11
注:1976年、1977年、1979年含沙河农场人口数
1976年一1983年人口户数出生死亡统计表
表1—12
三、人口分布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场总人口为3713人,其中:男1903人,占总人口的51.2
5%,女1810人,占总人口的48.75%,性比例(以女为100)为105.4。其分布状况是:场部人口
为1980人,占总人口数的53.3%;生产队人口1733人,占总人口数的46.7%。详见表:
1982年人口普查岔林河农场人口分布表
表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