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商业工商行政管理
第十章 商业工商行政管理
一、商业概况
建场初期,农场没有成立商店,由三站乡在大通河地区(原农场场部)设一个代销店,由
三站供销社指派高义等两人经营业务。
1955年场部搬迁至王家油坊,这个代销店也随着迁往场部。在场部地区经营一些日用品。
1956年秋,代销店移交给农场自己经营,农场委派干部具体负责,配备了营业员,并建起
了土泥拉哈辫结构的营业室,面积200 平方米,经营的主要商品有:食杂、日杂、农用物资、
布匹等。
随着农场经营规模的发展壮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变化,零售商品购买力的增长,农场
的商业经营也必须根据形势发展而变化。
1976年把原来200 平方米的土泥拉哈辫房拆除,在原地址又建起了一栋1050平方米的砖房,
业室面积占据一半,另一半分别做为办公室、商品库、被服厂和汽车库,商店单装锅炉暖气,
商店营业员由原来的2 人发展到20人,营业室分别设日杂组、布匹鞋帽组、食品组、五金组,
专设收款柜台。同时商店另设一处被服厂,以方便职工群众。配有一辆解放牌汽车,以专供商
店拉运货物。进货的主要渠道是通河县百货批发站。农场商店历任经理有常金贵、麦汝林、吕
洪涛、谭自臣、吕希安、郭景和、李金才、于德贵、董秀兰。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经营项目,1983年商店利用自己现有的房屋,购置了小型冷冻设
备,办起了冰棍厂,质量一直较好,占有一定市场,很受顾客欢迎。
在劳改农场期间,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均设有代销店。1967年以后,三分场、四分场
交给地方管理,各分场的代销店也随之交出经营权。
二分场商店建于1956年,是在原三站乡驻场代销店基础上建立的,原商店是面积约50平方
米的土坯结构房屋,初设营业员一人。首任经理刘永生,其后有赵忠平、王佐文、臧连举任经
理。1968年4 月份,农场对二分场商店进行更新改造,新建砖瓦结构的营业室,面积80平方米,
另有库房20平方米,营业员增加到2 人,经营的主要商品有:食杂、布匹、小百货、五金等。
由通河县百货批发站直接进货。主要为二分场170 余户674 口人服务。由于二分场的地理位置
特殊,虽然中间该商店经营管理人员发生多次变化,经营管理方式不断改变,但该商店一直办
的红火,极大地方便了二分场的职工群众,也吸引了周边农村群众。新建的第八生产队也设一
代销点,经营日常用品。
二、工商行政管理
农场工商行政管理所成立于1975年,当时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农场工商业的管理,负责办
理工商业营业执照,收缴工商行政管理费(代收卫生费),疏导、管理市场,处罚违章经营,
与地方税务部门协调办理税务登记。
建所以来,只设1 名专管员,附设在供销科办公,兼管科长张福臣,专管员依次有王发钦、
王殿发、吕树森。
1975年,全场有6 户工商个体户,1983年工商个体户发展到32户,核发企业照的工商业单
位有麦芽厂、基建队、砖厂、粮油加工厂、修配厂、职工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