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管理
第十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是农场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任务是:充分利用本农场的劳动力资
源,合理组织、调配、安排和使用劳动力,不断挖掘潜力,广开就业门路,发展生产,提高劳
动者素质,提高劳动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监督和管理各企事业单位,保
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调动发挥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一、劳动管理机构
劳动管理机构是随着农场经营体制的不断变化而设立的。劳动管理工作的宗旨始终是遵循
国家的各时期的政策和法令而开展工作的,具体是围绕以生产为中心,改善经营管理为目的,
为农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劳动管理机构设置大体经历两个阶段:
劳改农场时期,农场的劳动力基本上都是劳改犯人,还有临时聘用的部分技术工人,再就
是全体管教干部。根据劳改体制的需要,政工股改换成政工科,兼管全场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1965年以后,由于农场的隶属关系改变,劳改布局调整,所有犯人全部调走。农场逐渐划
归农垦总局直接领导后,根据农垦系统的管理体制,农场正式成立了劳动工资科,把干部与工
人的管理分别开来,由劳资科统管全场工人的组织、调配、安排和使用,组织部门负责全场干
部的使用与管理。劳动管理体制一直这样延续着。
二、劳动计划管理体制
自农场成立以来,凡调入和招收的职工都是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办理手续,录用和招收的对
象除个别有特殊情况和需要的以外,基本上都是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国营农场职工子女、城
镇下乡青年、部队复员转业官兵,职工在本系统内工作调动比较方便,如调往外系统要经地方
劳动部门批准,然后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和意见方可办理调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