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工作情况

第二节 工作情况




一、平反冤假错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的纪检部门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文化大革命”
和历史所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按照有错必纠的方针,一件件进行
重新审核复查,经过内查外调,慎重核实材料,全场先后平反冤假错案共计14起,为12名干部
落实了政策,并为5 名党员恢复了党籍,树立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二、党风党纪教育

按照中纪委提出的“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曾先后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以“新党章”
和“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教育。针对党员干部中普通存在的问题,分期分批地进行党
员干部轮训,党委制定了《党风建设责任制> 和《关于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以实现党
的十二大提出的“五年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这一目标。为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纪委先后下发
了《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者予以
查处。

  三、打击犯罪查处违纪

在党中央就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发出《紧急通知> 以后,农场纪委及时组织党员干
部进行学习、传达、贯彻,成立了清查小组,对职工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人和
事进行重点清查,全场先后立案查处各种经济违纪案件8 起,追缴脏款6700余元,使在经济方
面犯错误的人受到了相应的处分,使全场的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净化了农场
的经济环境。

农场纪检委始终把严肃党的纪律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1979年至1983年底,查处党员、干
部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 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7 人(其中科级干部2 人);受到留党察看处
分的2 人,开除公职的1 人,党内严重警告1 人,党内警告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