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 财务管理体制
由于1976年建局之初,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只管辖庆阳、香坊、岔林河、青年、
红旗和阎家岗六个农场,规模较小,所以在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上,一直采取两级管理两级
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在财务管理上,具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6年至 1980年,
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统收统支,定额补贴,财务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时期。这一时期,管理
局实行盈利金额上缴,亏损金额补贴的管理办法。这种管理办法,在某种意义上说,束缚了
生产力的发展。第二阶段是1981年至1985年,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定额上缴,一定5年不变,
对一些基础条件差的农场,给予一定的扭亏措施的管理办法。这一时期,全局实行包干指标
落到农场,自负盈亏,不缴不补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