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1976年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时,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书记、副局长纪
检委书记、各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由省委任免,管理局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各农场副书记、
副场长由哈尔滨市任免,科级正职由管理局党委任免,副科级由管理局组织部任免。其它
干部由农场党委任免。
1981年,哈尔滨市委不再负责哈尔滨农垦系统干部的任免,管理局正副处长和农场副职
干部由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任免。
1983年实行体制改革,干部管理权限下放,除管理局正职干部仍由省委任免外,管理局
副职干部、总工程师,总农艺师、总畜牧师、农场正职干部、管理局正处长由省国营农场总
局党委任免,管理局副处长、各农场副职干部由管理局党委任免,科级以下干部由农场党委
任免。1984年部分干部管理权限再次下放,管理局机关正处级干部也由管理局党委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