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工作
第二节 民兵工作
一、民兵的性质和任务
管局所属系统的民兵积极参加垦区的经济建设。带头兴办家庭农场;完成急、难、险、
重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及场区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积极参加垦区精神
文明建设,学雷锋,树新风,破旧俗,扶贫帮困,带头学科学,为垦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重
要的贡献,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民兵编制
根据省农场总局人民武装部下达的组织编制命令,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民兵编制为1个
基于民兵营,所属7个农场各编1个基干连,共计7个基干连,每场编制普通民兵1个营,共计
46个普通民兵连。
三、民兵训练
1、训练基地
根据中央军委、总参有关市县人民武装部要建立民兵训练基地的指示,管理局人民武装
部于1984年1月在王岗地区红旗农场所在地建训练基地一处,开辟5000平方米训练场地,建15
0平方米住房一栋,内有15平米住房5间,50平米教室1间,10平米洗漱室间,20平米厨房和餐
厅1间,投资4万元,于同年5月交付使用。
2、军事训练
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下达的民兵训练大纲的要求,按沈阳军区、省军区及总局人民武装
部的年度训练指示,管理局人武部每年都组织基于民兵进行军事训练。训练的对象是各农场基
干民兵连、排干部,训练内容是组织指挥和教学法,每年度训25天。专业分队的训练由管局人
武部派专业教员组织指导训练,每年度训25天。
按照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本着劳武结合的原则,根据农场生产季节的特点,由各场武装部
组织对基干民兵进行年度训练,每年不少于20天。训练时机一般都选在三月份,训练内容为:
队列、步兵轻武器第一练习实弹射击,徒手投手榴弹,土工作业,兵器知识等训练科目。专业
技术分队,即香坊实验农场12.7高射机枪的训练则由香坊实验农场人武部聘请教员自行组织训
练。自1982年以来军事训练又增加了游击队各种战法的训练,各场武装部均制定了游击作战预
案。
1981年以来根据总参《关于调整和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和上级的要求,普遍缩小了
训练范围,减少了训练人数,缩短了训练周期,精简了训练内容。根据沈阳军区的规定,训练
对象是基于民兵连、排干部、步兵队和专业分队,训练人数规定为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
专业分队,每年各训三分之一,步兵分队每年三分之一。训练时间规定民兵连、排长每年不少
于20天,步兵分队不少于30天,专业分队每年40天。截止1985年底,共计503名基于民兵参加
了训练并领到了合格证。
1981——1985年武装训练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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