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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武器装备

第四节 武器装备


1978年以前管理局所属的7个农场的民兵武器装备,除红旗农场隶属管局武装部管理
外,均属所在区县武装部管理。1978年9月管理局人武部成立后,先后与松花江、哈尔滨分区
办理了武器移交手续,共接收武装697件,其中82进击炮4门,五四式127高射机枪9挺、四O火
箭筒18具,各种轻武器666枝,调出武器508件,调整后,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所属的7个农
场的武器总数为342件。
为改善武器弹药的保管条件,加强武器安全防事故工作,管理局于1981年自筹资金36万元建一
栋300平方米武器库。为进一步抓好武器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局武装部还于1983年总结制定出
军械人员、警卫人员一日工作制度,此制度受到总局武装部的赞同并转发全垦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