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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记事

第六节 重要记事


1977年,青年农场武装部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1978年9月,阎家岗农场工程队基干民
兵连长刘勤出席沈阳军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会议,被授予“先进民兵
”称号,并荣获光荣枪一支。
1982年9月,管局武装部军械普查工作成绩显著受省军区通令表彰。
1979年8月,管理局武装部组织红旗农场。阎家岗农场、青年农场和香坊实验农场的民兵
进行军事训练并参加总局军事比武,在陆军第23军69师靶场进行实弹射击,因下雨中止正在进
行的射击,阎家岗农场一民兵持五六式冲锋枪从靶台返回观礼台躲雨时未进行验枪,枪膛内仍
剩一发子弹,不慎走火将红旗农场民兵杨士歧打伤,当时送69师医院抢救后转移到211医院,
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1985年11月,犯罪分子——哈尔滨市香坊木材厂王柏和撬开香坊实验农场武装部民兵武器库房
的通气孔铁栏钻入库房,盗走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139发。一个月后作案份子携枪到尚志苇
河林场打猎被护林员发现捕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