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九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6年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建局前,各农场设有保卫科,基层连队成立治保会。
1980年,省国营农场总局下发龙总公字(80)120号文件通知,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不设
公安局,成立保卫处。刘国栋任负责人,公安干警编制3人。1983年4月,张春杰接任保卫处负
责人。
1980年,遵照省政府(1980)76号文件规定,庆阳农场和岔林河农场分别成立公安分局,名
称为延寿县公安局庆阳农场公安分局和通河县公安局岔林河农场公安分局。
1981年,依据省政府(1980)76号文件精神,经哈尔滨市公安局批准,哈尔滨市郊的红旗农
场、香坊实验农场、青年农场和阎家岗农场成立派出所,公安业务受哈尔滨市各区公安分局领
导。
管理局保卫处受省国营农场总局公安处的委托,对所属各农场的公安部门给予业务上的指导。
各农场公安部门的编制、经费、服装、武器,装备,由管理局保卫处根据省国营农场总局公安
处统一安排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