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
1953年
1月1日,经东北地区农场管理局批准,红旗农场以王岗机械化农场为基础建场,场名为“国营
红旗机械农场”,业务直属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党、团、人事等关系隶属于黑龙江省农
业技术学校管理,经济上独立核算。
2月,巴彦、木兰、通河、宾县、方正五个县的公安局所经营的劳改农场集中联办,成立
五县联营农场,场部设在通河县境内大通河地区。
3月,巴彦、木兰、通河、宾县、方正五县联营农场接管通河县农场。
3月,延寿县生产农场并入松江省庆阳农场,场名仍为庆阳农场。
6月14日,巴彦、木兰、通河、宾县、方正五县联营农场召开首次罪犯改造奖惩大会。
夏,国营红旗机械农场遭受自然灾害,87公顷小麦受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