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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兵团以来的基本建设

第五节 兵团以来的基本建设



1968年组建兵团独立第一营以后,当年国家没有拨给基本建设资金,靠自筹更改资金,搞
了生产性建设、5.6万元,非生产性建设7.7万元。从1967年开始,国家增加了对农场基本建设
的投资,到1984年末为止,国家投资累计达625.9万元,另外自筹更改资金419.7万元,两项合
计为1045.6万元。其中用于生产性建设619.1万元,占基本建设资金总数的59.2%,在生产性基
本建设投资中,工业基本建设投资为271.6万元,古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总数的43.9%。其次是
畜牧业投资、农业投资和果树投资。

在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426.5万元中,主要用于小学校舍的建筑(总局专项拨款272.5万
元)和职工家属宿舍的建筑。

从上面各项数字中可以看出,兵团以来,特别是恢复农场建制以后,农场的基本建设投资
是很大的。基本建设投资中,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所占比例是较大的。在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
中,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又占多数,这是以前所没有过的。这期间主要是新建了机械厂、扩建酒
厂和砖厂,提高了农场的工业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