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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资

第三节 劳资




一、机构沿革

农场自1953年建场,因农场小,未设劳资部门,只是在财务室有1名会计兼管劳资。1968
年组建兵团后,在财务组设1专人管劳资。1977年1月恢复农场后,农场成立劳动工资科,共2
人,科长、干事各1人。

二、职工队伍构成及发展变化

1953年建场,有职工45人。1957年2月12日由哈尔滨畜牧场调入畜牧饲养员12名,同年3月
由肇源农场调入农业工人20名。1958年4月30日接收转业军官228名,同年9月,由阿城畜牧场
调人工人35名,同年10月30日调出转业军官149名,工人9名,充实肇源、巴彦、望奎、海伦县
干部力量。1958年末有职工565人。1960年因自然灾害,从河南、河北、山东盲目流入一批,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经政审合格后,接收75名盲目流入人员为职工。1965年接收市电车公
司等单位机关办场,同时接收职工44人,同年3月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交回小赵家生产队时,
接收干部13人,工人107人。1966年4月22日,经哈尔滨市劳动局批准,接收哈市社会青年53人。
1968年8月21日接收哈市知识青年430人、迎春机械厂子弟64人,同年9月17日接收上海知识青
年187人。1968年10月望哈农场并入职工201人,这时全场职工已达到1300人,其中知识青年占
半数以上。

从建场初期到1984年末,安置本场职工子女就业300多人。

建场初期到1968年因农场职工少,在生产任务重时,农场用了不少合同工和临时工,特别
是建场初期用的合同工和临时工较多。1980年因上级要求,农场不得使用季节性临时工了,农
场把各单位家属工清理下来,组织了大集体家属队。停薪留职农场以前未办理过,只是近几年
有4人办理了停薪留职。

自1953建场到1984年末,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76人,到1983年末全场有职工2293人。1984
年3月20日机械厂、饲料厂、建筑公司三单位分出去,分出职工共计1128名。全场剩下职工为1165
名。

三、分配形式沿革

农场1953年建场时是实行的工分制,1955年7月起,改行货币工资制,1958年2月制定工资
改革细则,把每人基本工资分成两部分,80%作为作业工资,按儿出勤情况支付,20%为产量工
资,到年终按盈亏情况和本人工作表现分配。1961年全场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的产量工资制。
1978年3月18日农场重新推行三包一奖四固定的包定奖管理办法。1980年农场制定“关于试行
班组记件工资暂行办法”草案,干部实行月薪制。1983年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农场总局文件,
全场实行浮动工资制度,全场除中小学、职工医院和托儿所不实行外,其他单位全部实行浮动
工资制。浮动工资以32元为基础,32元以上部分实行级差保留,按月薪日记支付。32元的80%
作为作业工资,当月按个人所得劳动工分多少支付;其余的20%到年终按完成的百分比多少给
予返还。机关工作人员的浮动工资,年终按全场农、林、牧、工四业计算,若有一业未完成财
务计划时,扣发机关工作人员浮动工资的25%,剩余部分按出勤工分返还。工程队、砖厂按计
件工资额实行浮动工资,比例与其他各业相同。

对农业生产队机务组(队)车组实行三定,即定作业量、定质量、定成本,实行定额记分,
以分付酬,超额得奖,完不成受罚,年终兑现。对农工班组实行定额记分,以分计酬,奖罚均
以工分体现,年终兑现。对各专业班组,实行专业承包,分业核算,任务定到班组或个人,直
接与生产队签订合同,联产计奖,完不成任务受罚。

各生产队干部与机关干部一样,每季考核一次。

四、工资调整与工资总额使用

1963年,农场对职工调整工资;
1974年,农场对职工调整工资;
1977年,农场对40%的职工升级;
1978年,农场对2%的职工升级;
1979年,农场对职工子女就业转正定级;
1980年,农场对40%的职工升级;
1981年,对部分职工(偏低)调整工资;
1982年,农场对文教卫生人员调资;
1984年,农场对有功人员奖励一级工资,共39人。

附表:1、历年职工数与工资总额,

2、历年来调整工资,转正定级情况表。

3、历年职工变化情况。

表2—38 历年职工数与工资总额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