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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沿革

第二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机构设置沿革



1953年1月建场时,设场长1人,会计1人,出纳兼文书1人,统计1人,农业技术员1人,园
艺技术员1人,行政和技术干部共6人,生产工人28人,全场共34人。

1954年3月,兽医金玉璞调人农场,4月份农场建立畜牧区,农业单独建立生产队。

同年10月份,为加强农场干部管理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事干事。

1955年3月,经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批准,增加两名行政人员,其中统计员1名,记录员1名。
减少生产工人1名。全场编制为66人,其中干部9人,直接生产工人46人,其他人员11人,8月初,
畜牧技术员金福顺由北安农校毕业来场工作。到9月末全场共有职工、干部73人。下设畜牧队、
园艺队、农业队三个生产单位。

1956年1月,场部机关设三个组。即总务组:含总务管理员、采售员、大车夫。核算组:含
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统计和出纳。基建组:含统计员、材料员、财务会计、技术员兼工地主
任。人事干事1人。

下设四个生产队,即畜牧一队:含繁殖母猪组、育肥猪组、育成猪组。畜牧二队:含鸡组、
奶牛组。园艺生产队:含果园组、菜园组。农业生产队:含机耕组、农工组。全场总共131人。

1957年1月,建立养鸡队,称三队。

1957年2月,经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批准,将小赵家附近404垧二荒地,拨给红旗农场经营。
3月建立小赵家生产队。

1958年1月1日,建立农场医务室,共3人,其中大夫、助产士、护士各一人。

1958年9月22日,改农场行政组织为军事组织:国营红旗畜牧农场战斗营,场部称营部,
场长称营长,总支书记称政治委员,生产队称连,队长称连长,党支部书记称指导员。

同年农场开始大办工业,建立了孵化器厂,酱菜厂,金霉素厂,肉食加工厂,制酒厂,饲
料加工厂和木材加工厂。

同年12月末,经上级批准,将小赵家生产队新开垦的404垧地,无偿交给哈尔滨军事工程
学院做机关办场。

1959年春,在西果园修建四座马蹄窑,开始手工制坯烧砖,宣告砖厂成立。

同年6月,筹建化工厂。

1960年定员编制计划年平均人数为527人,其中第一生产队200人,第二生产队84人,第三
生产队86人,第四生产队25人,工业36人,汽车班15人,勤杂18人,服务人员23人,托儿所10
人,场部机关30人。

同年6月14日,成立场工业办公室,负责筹建淀粉厂。

同年秋季,农场与农机校合办一所子弟小学。

1962年7月,省农业厅批复农场机构设置和编制为:场部设办公室、生产室、计划财务室;
下设三个生产队,一个养蜂队。附设加工厂、医务室、托儿所。干部总编制为22人。

同年9月,小学校交给南岗区教育局。

1963年6月6日,在生产队实行两级管理,即生产队和生产小组。取消小队或大组的形式。
场部机关设:总务室、会计室、供销室、党团办公室、工会。附设有:医务室、托儿所、小卖
店。下设三个生产队,即园艺队、猪队、鸡队和工业办公室。

1964年3月1日,接收城高子木材加工厂的副食农场土地102垧,职工32人,建立了城高子
生产队,同月接收平房二屯附近土地1695亩,建立平房生产队。以上两个生产队,使农场共增
加土地3225亩。

场部机关设:党总支、办公室、会计室、总务供销室、工会。附设有机务组、托儿所、医
务室、家属委员会。下设五个生产队:一队(鸡)、二队(猪)、三队(菜)、四队(平房)、五队
(城高子)。

1965年1月,接收省机械工业厅机关副业场土地28.9垧,工人2名。

同年2月1日,接收市电车公司畜牧场土地60垧;接收新风加工厂副食基地土地124垧。

2月13日,接收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地质局机关办场土地34垧,人员4名。

2月28日,接收国营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畜牧场土地24.2垧,工人31名。

同日接收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机关农场土地10垧,房屋建筑价值1.1万元,工人2名。

同年4月13日,接收市物资局机关农场土地17.6垧,工人5名。

以上共接收土地298.7垧,工人44名。与原平房生产队合并,重新组建平房生产队(注:原
平房生产队,有地1695亩,只是按季节耕种,没有人在那住)。

1965年3月15日,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将机关办场——小赵家生产队,交回红旗畜牧农场,
有土地5200亩,干部13人,工人104人,班产能力200公斤左右的酒厂一座,奶牛110头,农场
仍将其定为:小赵家生产队。

同年9月2日,城高子生产队交给阿城畜牧场。

同年12月29日,场工会由中国农业工会国营红旗畜牧农场委员会改为红旗畜牧农场工会委
员会。并从1966年1月1日启用新章。

1966年农场建立卫生所,下设一个医务室(即小赵家生产队医务室),全场卫生人员增至10
人。

场部机关设置无变化。

1967年1月,因“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场部机构停止了工作。各队机构没动。

同年11月,成立红旗畜牧农场革命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三名。

1968年9月30日,红旗畜牧农场与望哈农场合并,10月1日组建成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独立
第一营。设营长1名,副营长2名,副政委2名,机关设组织干事、军务干事务1名,设立后勤组、
彻查组。下设6个生产连队,1个独立排。在全营职工中划分了兵团战士、兵团职工。独立营成
立不久,原营长调出。从此,营长、政委、组织、军务干事全部换成现役军人。原做副职的非
现役营级干部没动。

1969年初,成立兵团服务社。

同年初,因农机校在“斗批改”中被解散,经上级批准,农机校实习农场移交给独立营经
营。

1972年7月,改一连为“农业机械修造厂”。将农机校实习农场定名为一连。

1975年11月,成立打井队,由营部直接管理。1976年4月打井队划归修造厂。

1976年6月中旬,恢复农场建制,工作组进驻兵团独立第一营。

同年12月24日,上级宣布撤销独立营,撤销营党委。建立红旗农场,建立党委常委。

1977年1月1日,哈尔滨农场管理局龙哈47号文件通知,从即日起改兵团独立第一营为黑龙
江省红旗农场。并启用黑龙江省红旗农场党委和行政公章。

1977年1月初,以打井队为核心成立农建一连和农建二连。

同年初,农场为了发展水稻生产,故把四队水稻班扩建成队一级后,定名为六队。

1977年1月5日,经管理局批准成立红旗农场种子公司,负责大田作物种子繁育和经营,归
二队管理。

同年5月23日,管理局批准修造厂成立党总支委员会,车间成立党支部。

同年10月12日,在三队养鸡排的基础上建立红旗农场养鸡场。

同年12月3日,改农建一连为基建工程队。

同日成立红旗农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同年12月13日,经上级批准将一队移交给省农机校。

1978年初,撤销农建连,成立打井队。

1978年初,改六队为第一生产队。

同年11月4日,场党委批准成立“共青团修造厂总支委员会”。

1980年2月26日,场基建办与工程队合并,对内称基建办,对外称红旗农场基建工程大队,
编制265人。

同年10月21日,场部撤销政治处,党委设组织部、宣传部。

同年12月15日,经管理局批准,农场对部分单位体制进行了改革:1、把二队划分为五个
单位,即:①二队(农业),②望哈果树试验站,③望哈养猪场,④酱油厂,⑤服务队。2、把
三队和科研站合并,重新划分为三队(农业)和王岗果园。3、把四队划分为三个生产单位,即:
①四队(农业),②奶牛场,③酒厂。4、撤销汽车队。5、建立建筑工程公司,建立联合企业
分公司,建立车辆修配厂,撤销王岗养猪场。

1981年3月5日,经管理局批准,农场把原属省农机校的30垧地和地面建筑移交给农机校。

同年3月,在五队试办集体养鸡场,占用房舍1000平方米。

同年3月8日,农场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

同年11月7日,农场建立木材综合加工厂,工厂设在修造厂,由修造厂一名副厂长兼加工
厂厂长。对内是修造厂一个车间,对外以红旗农场木材综合加工厂名义,独立核算,单独经营。
从1982年起纳入农场规划。

同年11月中旬,成立黑龙江省红旗农场公安派出所。

1982年1月,成立乌鸡场。

1982年2月,建筑工程公司成立党总支委员会,下设基建工程队党支部、钻井工程队党支
部。

同年3月,经农场总局批准,农场成立蔬菜种子分公司,叫哈尔滨农场局种子公司,负责
哈局蔬菜种子的繁育和经营并兼营大田种子,独立核算,归场部领导。

同年8月7日,成立场史志办公室。

同年9月,经管理局党委同意,农场把一队的4.3万平方米的土地及地面建筑卖给哈尔滨市
酒精二厂。从此,一队被撤销。

1982年10月1日,农场成立劳动服务公司。

同年11月25日,农场成立教育科(实行科校合一办公)。

同年11月末,农场职工医院建立病房四间,共20张床位。

1983年4月3日,农场成立职工教育办公室。

同年4月14日,市规划局批准我场在60垧地建立农垦小学。

同年9月13日,经哈管理局批准,我场木材综合加工厂与湛江红阳农场技术合作,成立家
具厂。

1984年3月20日,哈管局党委决定把机械厂、饲料厂、建筑公司三单位从农场分离出去,
成为独立单位。归管理局直接领导。

同年5月,在全场四个农业队中办家庭农场75个,其中联户的5个。

同年7月27日,农场成立土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