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行业生产责任制、专业承包试行办法
关于各行业生产责任制、专业承包试行办法
关于各行业生产责任制、专业承包试行办法
红农字(1981)1号
根据中央(1980)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我场各行业生产责任制和计酬方法。调动职工、
干部的生产积极性,1981年实行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相结合的奖励制度,特制定本办法,在全
场试行之。
一、基本要求
1、为了加强我场畜牧业管理,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推动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在全场
普遍试行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相结合的计酬方法,凡是试行本办法,以本人工资37元作为基础,
37元以上部分实行级差保留,以37元中80%作为基本工资按月发给,其余20%作为浮动工资,坚
持平时记工分。年终一次按工分结算记发。
2、场对生产队,生产队对班组和个人,实行专业承包,分业承包,分业核算。年初以合
同形势落实“包、定、奖”计奖计划,凡是当时能体现产品,年终联产量利润计算奖励,超产
或减产按合同给予奖罚。
超盈:按六、一、三分配(即60%人给职工,10%留给生产队,30%上缴给场部)。
减亏:按三、一、六分配(即30%分给职工,10%留给生产队,60%上缴场部)。
完成计划利润的在计划利润中提出10%作为完成计划奖,分配给职工(如年初定利润指标一
万元。年末完成一万元。即提一千元奖给职工)。
亏损单位:正好完成计划亏损数,即在计划亏损额中提取5%奖给职工(如年初定计划亏损
一万元。而正好亏损一万元时。提取五百元奖给职工)。
收支平衡的单位,年末确实做到了收支平衡,可按全场场平均工资(45元)提取定编人数一
个月的数额奖给职工。
在分配浮动工资时,以计划利润指标为计算基础。每亏损10%,即扣浮动工资10%,直至全
部扣发。(如计划利润五万元。而却亏损五万元时,浮动工资就全部扣发)。
3、承包项目:场对生产队、生产队对班组和个人,实行包产量、包成本、包盈亏。要定
人员、定岗位、定畜群,定费用(包括产奶、产蛋、窝活、增重成活、消耗等项目)。
二、记分办法
4、凡完成一个标准定额记一个基本工分(10分)超定额部分占标准定额比例的超额工分。
完不成定额部分,按占标准定额比例在基本工分中扣分(还可以折合工时扣分)。
5、实行职务补贴分。凡完成或超额完成财务计划的班组长(包括排长)给予职务补贴分。
正班组长全年补贴300分,副班组长全年补贴200分,完不成财务计划指标正班长罚150分,副
班长罚100分。
连队干部实行职务津贴。正职每月15元,副职每月10元,年终财务计划结算完成任务时一
次发给(如完成计划50%即发50%职务津贴。按完成计划的百分比发给津贴)。完不成财务计划不
发给,超额完成财务计划分配奖金时,要按本单位平均值。正职领取200%,副职领取150%。如
造成经济损失,致使连队亏损时按比例罚款,最高正职罚150%,副职罚100%为限额。
6、实行业余劳动工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动(包括不准加班的星期日)记业余劳动
工分,多少由连队定。
7、其它考核分:
1、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减记1分。
2、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请假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够两小时,减记4分,超过两小时不足半
天减记10分。
3、缺勤一天,减记10分,旷工一天减记20分。
4、病、产、伤、婚、丧假不记工分,在符合计划生育的56天产假期,照发基本工资,工
伤照发基本工资,均不记工分。
不服从工作分配,又无正当理由,令其休息,不安排新工作,因故停止工作,检查期间不
记工分。
5、法定假日原则上都休息,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上班者,能开双工资,尽量开双工资,
如不能开双工资,除实行串休外,还给记10分,(平时星期日不记工分)。
6、各项作业必须保证质量标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者,除按价
赔偿经济损失(根据情节和损失价值包赔10—30%)或令其返工外,适当记减分(如死亡一头牛成
母牛扣150分,死亡一头育成牛扣100分,死亡一头犊牛扣50分,死亡一头基础母猪扣50分,死
亡一头后备母猪扣30分,死亡一头仔猪扣5分(役马按奶牛标准扣分)鸡由鸡场自行规定。
三、说明的几个问题
8、畜牧业第二线人员,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采取记分得奖分配方法,如不执行本办法
人员,必须通过其他形式落实奖罚制度,决不能吃大锅饭,影响第一线人员的生产积极性。
9、本办法必须坚持三者利益,本着多利多奖,少利少奖,无利不奖的原则。对半年提奖
单位,必须留有余地,阻止无利先得奖或乱发奖金的错误作法。
10、本办法作为试行方案,望在执行中注意提出修改意见,使其不断充实与完善,如和上
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红旗农场
198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