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场域
第二章 场域
农场1984年初,土地总面积为20288.5亩。1984年3月20日,农场所属的机械厂、饲料厂
(后来称松花江啤酒厂)和建筑公司三单位划归管理局直管后,农场土地面积剩下19588亩,其
中耕地为14463亩。1990年11月28日,农场所属的松花江白酒厂又划归管理局直管;同日管理
局把局建筑公司划归红旗农场管理,农场土地总面积为19483.5亩,其中耕地面积为14625亩。
1993年哈尔滨冻土实验站租用四队8号地和6号地,共150亩地,使用期30年。1995年农场
把四队4号地165亩,划给哈尔滨市投资银行经营(用以偿还银行贷款)。1996年至1997年,农场
把三队果园土地278.6亩,卖给个人建房或办工厂。1998年4月27日,经哈农垦分局批准,农场
把四队3号地(机场路11公里处),土地面积为202.5亩,划拨给松花江白酒厂使用。1998年6月18
日,哈尔滨农垦分局北方肉鸡集团(实际是青年农场),租用四队7号地(含7号1、7号2),土地
总面积为217亩,建祖代种鸡场一座。
1999年春,京哈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占用五队1号地、3号地、4号地共计为537亩。
到2000年末,农场实有土地总面积为1971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