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畜牧业的改革
第三节 畜牧业的改革
一、家庭牧场
1984年初在兴办家庭农场的热潮中,农场在畜牧生产单位奶牛场和养鸡场(蛋鸡场)职工中
开展了兴办家庭农场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下,农场把奶牛和蛋鸡作价
转让给职工个人,兴办了家庭牧场。奶牛场把214头奶牛作价转让给职工办起17户家庭奶牛场;
蛋鸡场把三群蛋鸡共7456只作价转让给职工办起了3户家庭养鸡场。1984年全场共有家庭牧场
20个。
畜牧业办家庭牧场存在问题较多,所以经过一年的实践,农场于1984年末,又收回全部奶
牛,不再办家庭奶牛场。
1988年7月31日,奶牛场又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把奶牛又全部作价转让给职工,办家
庭牧场。在奶牛场成立起“四站一场”,即鲜奶收购站、繁育指导站、兽医站、后勤服务站和
大牲畜交易市场。这套改革措施没实行多久,就又结束了。
家庭养鸡场:1985年5月13日,农场决定第一养鸡场(原蛋鸡场)改为种鸡场,开始饲养肉
种鸡。农场于1985年8月18日,收回第一养鸡场在1984年初转让给职工饲养的3群蛋鸡,不再办
家庭养鸡场。
二、畜牧业其它各项改革
(一)奶牛场:1985年实行场长经营承包责任制,在奶牛场职工中实行“联产联利”计酬的
承包办法。1990年至1993年5月,奶牛场又推行了奶牛生产“成本控制法”。即奶牛、育成牛
和犊牛日按规定费用饲养,不得超支,以此来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防止亏损局面的扩大。
(二)第二养鸡场(原乌鸡场):1985年10月29日,农场第二养鸡场与哈工大联营,成立“三
环牧工商开发经营中心”,饲养肉鸡。对工人、干部实行聘任制。1986年末联营结束。
(三)种鸡场,第二种鸡、肉鸡场、畜禽公司、肉牛场和饲料站全部实行场长、经理、站长
经营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