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建服企业改革
第四节 工商建服企业改革
农场工业、商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从1985年开始至2000年全部实行厂长、经理经营承包责
任制。在这些基层企业中改革力度较大的是商店。商店于1988年1月份,在企业内部实行了柜台
招标,竞争上岗,人员实行优化组合,全员抵押,联效计酬的承包办法。1989年初,商店内部
又推行了全员风险抵押、百元销售含量工资的承包办法。1997年末,商店改革进一步深化,对
商店实行国有民营改革,把全店100节柜台全部向社会招商。商店整体仍属经理经营承包责任
制,内部柜台是租赁经营,大商店套小商店的做法基本形成,使农场商业有了一定的发展。
农场建筑公司从1996年开始,采取精简人员、放活工区、自谋生存等项改革措施,收到明
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