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农机和汽车修配
第九节 农机和汽车修配
修理所原是机械厂的机修车间,负责全场的拖拉机、汽车的维修和保养。1982年10月1日,
从机械厂分出,成立红旗农场农机修理所,独立核算,成为科队级单位,由农场直接领导。
1985年末,有轮式拖拉机1台,拖车1台,各种车床4台,拖拉机专用修造设备1套,燃油泵
试验台1个,有厂房316平方米。有职工15人,负责全场拖拉机的检修和保养。
农场于1986年春购置了2台E512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放在修理所集中管理。到麦收和秋收
时,由生产科统一安排时间表,修理所按生产科的安排下队收获。冬春季负责保养和检修。
1990年2月7日,修理所更名为“红旗农场汽车修配厂”。负责全场的汽车修理和“二保”。
组建后的汽车修配厂有E512联合收割机2台,农业机械总动力为155千瓦,厂内建筑总面积为500
平方米。有职工26人,当年创产值12.4万元。
1995年1月中旬,农场决定撤销汽车修配厂,将其全部设备和两台E512联合收割机卖给职
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