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简政放权的若干规定

文献

关于简政放权的若干规定



关于简政放权的若干规定

红农字(1987)7号

为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振兴和发展农场经济,决定从今年起对全场所有
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后,基层生产单位有了较大的自主权,更有力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主人
翁责任感,使企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努力学习掌握
现代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别是全面提高干部和工人素质,以适应新的情况。必须
学会用科学的方法管理企业,彻底破除旧的传统观念和旧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一套与现代管
理相适应的科学管理办法和制度,以保证简政放权后的实际效果。
改革的首要问题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发展商品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因此,就必须彻底解决好“铁饭碗”、“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问题,坚持按劳分配,多劳
多得的原则,坚持企业的经济效益同职工的收入挂钩,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实行简政放权,放开经营,我们还缺乏经验,有待于探索,望各单位在执行中提出修改完
善意见。

(一)简政

1、农场机关由过去的指挥型转为经营服务型: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结合对下属单位进
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关系,根据各项计划指标,考核基层完成情况进行奖惩。按期
收缴利费。

场机关不以行政手断干预基层政策法令允许范围内的自我发展。诸如市场开放,资金运用,
商品更新、内外经营,引进资金,超利缴余分配,经营方针,管理方法,奖惩措施等。

2、下属工、商、副单位由原来的生产型改为商品经营型企业。

3、简政放权后,下属单位的经济体制为,全民所有,自主经营,即经济实体,自负盈亏,
上缴利费。

(二)责任

1、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目标管理包括:上缴利润,上缴费用,上缴税金,利税费年递增率,资金利用率,产
值利润率,职工收入递增率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三)放权

1、人权

①除正职领导和有职称技术人员由场任命外,其他人员均可自行任免。但必须坚持任人唯
贤,严禁亲缘关系。

用人原则上以本场正式职工为主,招聘非本场职工须经场组织部,劳资科调查批准并有试
验期。合格时再正式签订录用手续。

②对违纪人员有辞退或停止合同工合同权,但须经同级职代会同意。报场主管部门备案。

③人员辞退前三个月,每月发给40元生活费,四至六个月每月发给25元生活费,(不发给
各项补贴)由第七个月停发。如辞退期间,对违纪行为有改正的实际行动,经同级职代会同意,
允许复职,并报场主管部门备案。其始终不改者报场主管部门予以除名。

④临时工,季节工应报场主管部门给予追加工资指标。

2、财权

①未开户的可在银行开户。

②场核定的自有流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办理银行贷款。场将按银行核定的流动资金的办
法给各单位核定贷款指标。

③可引进资金,对引进人员的奖励为:有息额奖给本人引进额的1%。无息额奖给本人的引
进额的5%(包括引资经营)。

④职工自行集资,按银行贷款利率付息,并按资金与纯利效益的比例百分之五至十进行分
红。

⑤低于500元的小型设备可自行购置。

⑥在物价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可议价购销,高来高去。

⑦在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的基础上,可自行制定分配政策,多劳多得,拉开档
次。

⑧一切奖金不封顶。

以上⑦⑧两项严格按国家“税金规定”由发放单位交纳奖金税。

⑨有权按规定支出展销费、招待费,订货会,残次积压商品推销奖。

⑩场给各单位的提留专用基金,允许作为流动奖金运用。

(四)奖惩

1、对利润翻番单位的正职领导,视其幅度进行特殊奖励,奖励额在500—1000元之间,并
对突出贡献者给予浮动晋级。

2、利润指标不足70%时,次年内每月罚正职领导10元,其他人员由正职定。

3、如亏损时,其亏损额挂在正职领导名下,用次年盈余抵消。

4、由于正职领导指挥不当,造成安全事故,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除追究经济责
任外,情节严重者,按法纪处理。

5、正职干部在任期内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贪污受贿,视其情节追究纪律直
至刑事责任。

6、对职工的发明创造,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短线采购,革新挖潜,增产节约,均可视
其经济效益给予奖励。由单位领导决定奖励。

(五)其它

1、下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允许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条件是自筹资金,予
交租金,如辞退本场职工,并须经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场计财科及审计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审查。

3、各单位正职领导离任或就职交接时,必须有场体改办,计财科和组织部参加,并在接
交书上签字后方可离任或就职。

4、机关各业务部门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以保证简政放权中放开经营工作的顺利
进行。

5、党委决定对砖厂、纸箱厂、酱油厂和修理所放开经营。并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工作,
进行全面目标管理。给这些单位更大的自主权,除上述自主权外,按指标规定,有权给本单位
浮动升级和给工人3%的升级权。

黑龙江省红旗农场
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