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1988年
1月4日 农场总务科更名为动力设备科,与水电管理所合署办公,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统管全场水、电及电设备安装、维修等项工作。
1月14日 农场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启用红旗农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红
旗农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枚专用章。
同时启用的公章还有红旗农场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红旗农场科学技术协会二枚公章。
1月25日至26日 农场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3月18日 农场成立司法办。
3月20日 机关精简科室工作人员7人。
3月31日 农场决定在第五生产队成立红旗农场农业科研站,党务上隶属第五生产队党支
部,行政上归农场领导。
4月2日 农场成立劳动调解委员会。
4月4日 农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4月29日 农场机关设立行政监察科。
同日 经哈管局批准,农场在龙华工程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哈尔滨红旗建筑工程公司。级别
定为科级单位,归农场直管。
5月4日 共青团红旗农场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团员代表大会。
5月18日 农场办公室通知,根据工作需要,从即日起启用:
①黑龙江省红旗农场劳动人事科;
②黑龙江省红旗农场行政监察科;
③黑龙江省红旗农场劳动人事科劳动调配专用章;
④黑龙江省红旗农场劳动人事科工资专用章。
黑龙江省红旗农场劳资科公章同时作废。
6月中旬 农场机关进行第二次改革,机关设“四办”,即:
1、场长办(含原行政办公室职能、增加信访、统战、司法和计划生育);
2、企业管理办(含劳动工资、人事监察、体改、审计、老干部工作);
3、金融中心(含财务、场内资金融通和统计);
4、党群办(含组织、宣传、纪委、工会、团委)。
工商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无变化。
新成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和原有的交通科,为单独核算单位,不在机关办公。改革后的机关
由原来的14个科室,变成四办,机关工作人员由56人减少到28人。
6月30日 农场成立水利工程管理站。在农业服务中心办公。
7月2日 农场在建筑公司、砖厂的基础上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
7月3日 农场成立劳务市场实业开发公司。用以接纳场内各单位进行劳动组织优化组合下
来的待业职工,进行培训。
8月15日 经总局批准,农场建一栋万米商业、住宅楼。
8月19日 农场成立房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8月20日 农场成立工业总厂(集体经济)。
8月22日 经管理局批准,扩建糕点车间。
9月19日 筹建奶粉厂。
10月29日 农场对安全生产委员会做了调整。
12月3日 农场成立劳动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