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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

1978年


1月28日 农场党委向哈管局党委和省民政局写了报告,“关于追认江北鸡场救火牺牲
的田克平等七位同志为烈士的报告”。
  2月11日 农场党委对江北鸡场失火死人一事向哈管局党委、市委和总局党委提出了:“
省青党(78)2号‘关于江北鸡场发生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检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在
叙述了失火的经过后,提出了农场党委对当事人的处分意见。
  3月11日 场党委书记冯国坤,在农场农业学大寨会议上做了题为:“团结起来,革命加
拼命,为实现今年建成大寨场而奋斗”的报告。
  4月6日 哈管局党委,以龙哈党(78)33号和34号文件批复,“关于江北鸡场火灾事故中肖
廷举、周刚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决定给予肖廷举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给予周刚党
内警告处分。
  4月15日,哈管局党委,以龙哈党(78)21号文件:“关于石有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5月9日 哈管局党委,以龙哈党(78)17号文件“关于冯国坤同志在江北鸡场火灾事故中所
犯错误的处分决定”。决定给予冯国坤行政记大过处分。
  6月7日 农场党委,以省青党(78)17号“关于对任君壁同志的结论复查情况”给哈管局党
委打了报告。
  6月12日 农场党委书记冯国坤,在全场“双打”动员会议上做了题为:“大打人民战争,
迅速掀起‘双打’的高潮”的报告。
  6月14日 哈管局党委,以龙哈党(78)37号文件:“关于江北养鸡场党总支改为党支部的
批复”。
  6月28日 农场党委批准沿江生产队建立小学校。
  10月4日 农场党委,以省青党(78)21号文件“关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侯梅堂历史
问题处理决定的复查意见。”向哈局做了报告。